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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长沙时代阳光大道边上欧莱雅.

律师您好,我是长沙时代阳光大道边上欧莱雅郡小区二期2013年11月买了一个房子,当时买房时置业介绍小区绿化42%,纯法式园林建筑,中间有圆形花池,人车分流等等特色介绍,最终决定超出附近小区的房价买在此小区。2014年10月15号,欧莱雅郡贴出一个告示,告示以发图片,如此以来,小区绿化减少,由原来的种树的位置很多变成草植被,花池变成方形水池,地下车库入口设在小区内,人车不分流,等,为大大节省开支严重损害我们购房者的的利益,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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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告示中所说,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且要求听证。如果最终还是不够满意,您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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