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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政对于公积金异地使用的疑问[厦门]

我和妻子在厦门工作,公司性质属于国企,驻闽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我们双方的公积金都不在厦门缴纳,只有纳税在厦门,现在厦门买房,想咨询一下异地缴纳的公积金在厦门是否认可,能否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该如何操作!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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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c 热心网友

    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足6个月的,缴存时间将异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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