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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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a 热心网友

    我是于2007年7月29日,在吉祥谷购买了一套带装修的小复式,面积44平米左右,当时签定合同时合同上约定自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房地局备案销售合同,备案后将合同给我三份,但直到8月底销售人员也未将备案的合同给我,期间也未于我联系,于是我打电话问销售人员为什么合同还未给我,当时他们的答复是因土地质押未到期,无法备案要求我等,直到9月11日,销售人员突然打电话来说,现在的面积经房地局实测有变动,需按新面积补款才能在房地局备案,我当时就提出了异议,说在签定合同时你们未说销售面积是没有经过实测的,也没有说要在近期进行实测,面积变动是在八月底,而我是7月29日就签定了合同,为什么不将我的合同予以备案,后来他们销售人员说金额差的不多,只差两百多元钱你来将合同重签一下就可以备案了,于是我于2007年9月22到售楼部去了,他们说你等一下马上就好,在我等待的过程中我夫人就去看了看他们在做什么,谁知一看他们将原合同中的面积和金额刮了重填,并说是总金额差两百多并不是首付款差两百多,我夫人当时就将原合同拿了一份,我一看在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即然连销售商的合同都没盖,上面还是只有我的签名,当时我就对他们的信誉度不信任了,要求退房并按他们要求写了退房申请,在同开发商武汉竹叶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员沟通时才知道,在签定书面合同后七天内还要签定一份电子销售合同,但直到9月22日我到销售部时他们也没人跟我说要签电子合同的事,于是我将退房申请交于集团工作人员,可工作人员却说销售不是他们集团的人,应先交于销售人员再由销售人员送上来,没办法我只有将退房申请交于了销售人员,为防止他们再更改合同我将原合同全部拿了回来,等他们的答复,谁知今天我打电话问销售人员申请送上去没有他们说送上去了,我再打工作人员电话问收到申请没有,工作人员却说并没有收到申请,销售人员未送上来,就这样互相推诿,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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