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有一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后来说要动迁我就想把房子卖了,后有一买者因为听说我们那动迁是一米给一米的就到我们那买了我家的房子,房款当时是14万元,他自己主动付给我们订金四万元,当时打了订金的收条,我们还告诉他这要动迁,不能更名,但他说只要我们协助他们就可以他可以找人过,后来过了好久他找人也不好使,我们当时说要不好使可以去公证也可以,但他还是要买,后来没更过名来他又要把订金要回去,其间有人要比他们的高价买我们都没卖,因为有这样的合同,他们要订金我没有同意,他就把我告到了法院,法院认为我们的买卖合同不合法不生效,让我退还给他们订金,还指出我自已的私建房为宅基地附属物不可以买卖,但村里多数人都买卖了,我去大队问大队说可以买卖就是不能过户我现在不知道我是对的还是对方是对的了,现在我应该不应该还给他们这订金,因为要卖房我订了别人的一处房子,订金我也瞎了,他再和我要我是不是亏大了,当时我问过一些懂法律的他们说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卖,但是房子是自己的可以卖,也就是说可以卖的,但是不可以再在本村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了。再在我想申诉,不知道我是否合法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了。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1****2 热心网友

    由于你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法官说的对。如果你同时把主房也卖了就可以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