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我是广州户口广州工作的,但常驻中山工作,有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去年在中山买房子,办了商业按揭
我是广州户口广州工作的,但常驻中山工作,有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去年在中山买房子,办了商业按揭,现在发现珠三角八城市可以共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将我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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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规定,目前,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及账户内有一年以上余额的缴存人,在中山市内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您满足上述条件,可咨询对应的商业贷款银行,经商业贷款承办银行同意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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