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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兰州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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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4 热心网友

    8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行政服务投诉中心了解到,日前业主因不满兰州市物价局的做法,将其投诉到了该中心。后经办理,投诉中心认定市物价局存在违反审批程序、超越审批权限、超出管理收费标准等问题,要求其纠正并整改。2007年11月11日,兰州市行政服务投诉中心接到西子湖畔业主要求市物价局撤销其以兰价房地发(2006)528号文对甘肃天安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批复的投诉件。业主对该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认为物业公司进行了收费,却没有实施相应的服务。接到投诉后,市行政服务投诉中心高度重视,作为典型投诉件进行了重点督办。经督办,市民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市物价局存在违反审批程序、超越审批权限、超出管理收费标准,属违规越权超标准审批。对此,市行政服务投诉中心提出了意见:市物价局对批复的关于甘肃天安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予以纠正。协调甘肃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和业主双方,重新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的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在审批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权限进行审批,按照《兰州市行政服务投诉中心工作办法》及市委治庸计划,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对物业管理审批项目进入市政务大厅进行办理,实行一站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一站式评议,以实现对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审批的有效监督。市物价局针对这次存在的问题,在机关内部进行一次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查找和纠正不依法依规办事的现象和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规范行政行为。“目前,兰州市物价局正认真调研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结合物价合理上涨因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物价局审定。”昨日上午,兰州市物价局在“曦华源小区”召开兰州市物业收费现场观摩会。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铭军表示:“物业服务收费是典型的民生价格,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标准调整将会慎重考虑。” 标准考虑上调 但现行基准价不变 对于即将调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上调幅度,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铭军表示目前正在调研论证之中,尚无明确数字,但现行物业服务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将不会改变。 按照省物价局、建设厅2007年公布的甘肃省物业服务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多层住宅9层及以下的一级物业服务每月每平方米的收费基准价为0.50元,二级物业服务基准价为0.40元,三级物业服务基准价为0.30元,四级物业服务基准价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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