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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认可“普通”住宅[厦门]

您好: 我于2014年8月2日购买了厦门杏林的一个项目的房子,8月2日签订正式合同(面积135平,总价245万元),按照7月29日福建省“闽八条”规定,享受配套住宅标准 请问下,厦门细则8月15日才发布,我购买的房子享受普通标准吗? 省“闽八条”8月1日就执行了,为什么不能按照此标准认定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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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热心网友

    厦门细则实施的时间是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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