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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新政首付提高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天津】

  我2017年3月20日通过中介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并交房屋购置定金20000元和中介费15000元。但4月1日实施了新的购房调控政策,二套房最低首付调至6成,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因所购房屋有尾款未清而未网签),卖家不愿退返20000元定金,这种情况咱天津是否有政策给予支持?北京市4月30日已明确这种情况不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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