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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疑问[西安]

你好,我要问1、我未婚,户口是集体户,我的婚姻证明去哪开?2、是不是有了产权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就不用开住房证明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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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婚姻证明应由户口所在民政部门出具,根据有关规定,凡参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需提供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名下有无房产证明(西安市城六区户口由西安市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出具;长安区户口由长安区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出具)。其它证明资料以提供证明材料说明为准,即仍需提供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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