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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复议问题-我的公积金2013年1-3月份正常缴纳,之后换了新公司,因为上一公司办理公积金移转手续拖延,从而造成了4-6月份漏缴。[上海]

我的公积金2013年1-3月份正常缴纳,之后换了新公司,因为上一公司办理公积金移转手续拖延,从而造成了4-6月份漏缴。目前新公司在9.16日已经补缴了了4-6月份的公积金,但目前网上未显示补缴记录,不过补缴清册已经拿到。因为要买房,需要进行公积金复议,有几个问题:1.是不是需要等到公积金网上查到补缴记录,然后再去进行申请复议?2.开发商的预售合同(期房)还没下来,可以用定金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来进行申请复议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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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热心网友

    您好,需要补缴到账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 复议需要预售合同的,不能用发票以及定金合同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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