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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廉租房房款的有关事宜[平凉]

关于2009年廉租房房款的有关事宜:    你好!    关于2009年灵台县廉租房房款的有关事宜,我已经反映了好多次了,总是没有结果,希望这次不会像以前那样,谢谢了!    2009年冬天我抓取了灵台县廉租房,当时房产局说预付8万元整,最后结算了长退短补,可去年房产局说预付的8万元有长头,从中扣去了暖气费,但具体长出来多少钱,他们不说,我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都过去两年了,难道房产局还没有结算清楚吗?是不是房产局把我们长出来的钱另有所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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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8 热心网友

    这位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县委王书记及时安排县住建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从调查情况来看,您是在2011年底碑子沟廉租房6—11号楼预售时抽号确定的住户,当时交纳预售房款为8万元。碑子沟廉租房6—11号楼于2012年10月整体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了工程结算,正在进行成本监审,待出售价格审定后将及时对住户交纳的房款进行结算找差。此外,廉租房住户预交的房款由县财政代管,不存在“房产局把长处来的钱另有所用”的问题。对于您的质疑,主观来讲,可能是由于我们相关部门工作欠细致、欠扎实,没能及时、准确地向住户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但房款结算事关所有廉租房住户的切身利益,需住建、财政、物价、审计等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结算时间较长,这一点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直接咨询县房产局,县房产局的办公电话是3621738。同时,也欢迎您和广大网民能够广泛监督我们的工作和干部的作风,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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