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住房公积金 > 公积金变更主贷人及还款的问题[上海]

公积金变更主贷人及还款的问题[上海]

原夫妻双方一起参与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目前商业贷款已经还清,剩余公积金贷款(70万),是否可以变更主贷人?一方是否可以退出公积金贷款的还款,仅由另一方完成剩余的公积金贷款还贷?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2 热心网友

    您好,正常情况下,无法变更主贷人。月冲方式冲还贷的扣款顺序如下:先是主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再则是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后是参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一个账户余额不足时,会自动从下一个账户中扣款。因此,必须先扣取主贷人的账户余额,若要停止参还人的账户余额,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参见:http:www.shgjj.comhtmlywzndk74251.html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