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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条件咨询[上海]

您好,再提两个问题: 1、我看到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在外地用我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二手房,请问我可以一次性提取我在上海的公积余额吗?(我上海的公积金并未使用) 2、提取材料: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由于有贷款,房地产权证抵押在银行,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 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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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2 热心网友

    1、外省市的贷款是不影响到您提取上海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只要您与您的爱人在上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 2、外地购房因贷款抵押无法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的,可由房地产权证抵押机构出具证明其房地产权证真实性的材料。一般为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出具的房地产权信息证明或房地产抵押权证等可证明其房地产权证真实性的材料,也可提供房地产权证抵押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等可证明其房地产权证真实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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