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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上海]

我09年以我一个人的名义贷过40万公积金买过第一套房,67平米,三口之家居住。现在想换套改善的房子,90平米,请问:1、如果想我和妻子两个人一起再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2、最多能贷多少? (我有补充公积金,妻子没有)3、之前一直用我的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我的公积金余额里没钱了,需要再让公积金账户里充几个月(或多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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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 热心网友

    您好: 经查询您公积金账户,您目前还在公积金还款中。根据申请贷款的条件之一就明文规定: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因此如果您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必须要还清前套住房贷款的基础上,并且通过房管部门的房屋认定您为首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房后,才可以申请贷款,除此之外的认定,如第二套非改善型房、第三套房都是不能申请贷款的。若认定为首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认定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在还清前套贷款房屋的基础上,房管部门的房屋认定为前提,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详情可参阅:http:www.shgjj.comhtmlywzndk40354.html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zd 于 2013-8-8 1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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