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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土地征用补偿

各位律师好!我扬州市邗江县的一个农民。2000年初,同镇的洪某想把他在费桥村汪圩组的民宅卖掉(因老两口随儿子住在镇里),委托王某介绍。王某得知我的买房意愿后介绍我去买房,因价格未谈拢,未能马上达成协议。后洪某外出做水上运输生意,再次委托王某促成我们的房屋买卖事宜,并交代由其儿子小洪(30多岁,正常人)全权代理。经多次协商后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卖方为小洪,有村支部书记及村长以及王某见证),但由于洪某不在家,暂未能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及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过户手续,但是户口已经落入该户。随后的两年间,洪某回来多次但以种种借口推脱办理过户,直到2年后,听闻村里要拆迁,他一口否认卖房意愿,并将我及他儿子小洪告上法庭,请求要回房子。邗江区法院判决我败诉,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后6年来,我一直还住在这幢房子里,对方也没有申请执行判决。 我现在想咨询3个问题: 1、判决6年内都未执行判决,且对方也没有申请执行,判决还有效吗?这有时效期限吗? 2、倘若对方来要房子,我没有房子住,我可否起诉他儿子小洪,是他冒用他人财物骗取购房款,并给我们造成了巨大损失(拆迁费用、房屋差价等),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3、目前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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