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网 > 福州房产问答 > 福州其他 > 福州法律纠纷 > 是拆迁补偿房,没有土地使用可以过户吗?我还需要原房东协助我过户吗

是拆迁补偿房,没有土地使用可以过户吗?我还需要原房东协助我过户吗

我在福州想买套二手房,是拆迁补偿房,未满五年,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使用可以过户吗?如果可以,那以后土地证下来的时候还会不会是原房东的,如果是原房东,我还需要原房东协助我过户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q****0 热心网友

    根据《土地法》规定,地上物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如果有单独的土地证则必须过户,如果是房地合一的就一齐过户了,这种房产土地证上面注明了土地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办理土地证的一般程序   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证过户需要的材料、费用   办理者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的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