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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问题咨询想咨询,2006年买的房子,契税交清,按照当时的政策是交1.5%。09年被通知要补缴1.5%的(中山)

想咨询,2006年买的房子,契税交清,按照当时的政策是交1.5%。09年被通知要补缴1.5%的契税方可办理房产证,无奈到国土局咨询,答复是不需要补缴,并开具了相关证明。10年购房4年后,尚未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再次咨询,被告知,房产被划分到火炬开发区,按照火炬开发区的规定,现在要办证,必须补缴契税。不知该情况是为何?分区的国土局不认中山市房产局的帐么?不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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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因为2009年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即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 2010年该政策已取消,恢复到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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