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交易过户 > 重庆过户流程 > 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同意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

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同意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

房东在未征得承租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房东要求收回房屋,同意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但承租人不按合同中的提前解约条款搬出该房屋,房东可否书面发函通知承租人搬出。另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用途是住宅使用,但承租人私自更改房屋用途,改为商业用途使用,房东是否可提前解约,并有权收回该房屋。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