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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曾买过一套房子,产权证只写女方一人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二人再婚且各自有子女,再婚后曾买过一套房子,之后卖掉房款一人一半,现在女方一人独立出资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只写女方一人名字,这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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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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