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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给老公了,重新办理产权证,我是房屋共有人,如果这套房子要卖的话

律师你好: 我和老公结婚5年了,我是初婚,我老公是再婚,老公离婚时和前妻有一处房产,口头约定给老公了,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子现在我和老公又买了一处房子,老公想把这个房子给他儿子。如果我和老公要他离婚时分得的那套住房,重新办理产权证,我是房屋共有人,这套房子算我们的婚后财产吗。如果这套房子要卖的话,需要她前妻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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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结婚后的婚后财产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按五五分,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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