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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证只写着我奶奶的名字!政府支付的这笔补偿款?如果协商不成准备起诉

我在石家庄,我想咨询下:爷爷奶奶生育有两子!大伯及其儿子、女儿是同村农业户口;我爸爸85年参加工作后转为非农业户口!?爷爷07年去世,奶奶2013年去世的!奶奶留下来的承包地(承包期1998-2028年,包括自留地、旱地、菜地、退耕还林地共10亩)!土地承包权证只写着我奶奶的名字!2014年政府修路占用我家土地并且支付赔偿款!请?问?政府支付的这笔补偿款?我父亲可以和我大伯平分吗?大伯的儿子和女儿可以参与分配吗?或者应该是如何分配呢?如果协商不成准备起诉,我需要搜集什么证据呢?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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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热心网友

    农村承包土地不可以继承。承包土地不属于承包个人所有,而归集体组织所有,承包人只享有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农村承包土地不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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