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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房产证上有我父亲的名字,是否还可以继续和我居住,是否可以让其搬出。

我家动迁,分给我和继母的儿子的房子,他的房产证上有我父亲的名字,我的房产证上有继母的名字,父亲去世后,经过协商补偿后,划去姓名,原先父亲和继母是在我家居住,那经过析产和去名字后,继母是否还可以继续和我居住,是否可以让其搬出。(继母的儿子离婚时是判给前夫的,她再婚时我已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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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 热心网友

    政府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继承。实际上是被继承人生前房产的自然、合法的转化而来,当然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可以继承。如果房子是遗产,房子被拆迁只是遗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遗产的性质没有变,所以,拆迁以后的补偿就是遗产的具体数额,再按照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和位数对遗产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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