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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六个月,其中第一个月补缴,开户时间未满六个月,请问可否复议[上海]

请问如下情况能否申请公积金复议: 公积金缴纳六个月,其中第一个月补缴,后五个月连续,但开户时间未满六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业务描述 2015年01月30日 汇缴2015年01月公积金 2014年12月26日 汇缴2014年12月公积金 2014年12月02日 汇缴2014年11月公积金 2014年10月31日 汇缴2014年10月公积金 2014年10月08日 汇缴2014年09月公积金 2014年10月08日 补缴 2014年09月16日 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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