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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年收入标准不合时宜了[厦门]

目前保障性租赁房收入标准1-3人户年收入不高于5万,4-5人户不高于6万,5人户以上不高于7万。 现在保障房很多租赁户开小车(不少还是中高级轿车)上下班,凭什么这些人可以过着有车有房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工薪收入的(税务局都能从工资卡里查得到收入的)却要面临三年一审收入超标被终止租赁,06年的家庭收入标准5万是高于全市城镇职工年收入的两倍多,而2011年厦门职工年收入已是近4万,该调整家庭收入标准了,不调整收入标准适当调高租赁价格也是可以的,退出房子我们一年得掏3万多租房子,这让我们怎么过?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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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热心网友

    您好! 很高兴为您服务!目前收入标准还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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