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贷款 > 天津过户更名 > 父母及患精神病的哥哥A以及我姐姐、并用其工龄优惠房价,且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外甥

父母及患精神病的哥哥A以及我姐姐、并用其工龄优惠房价,且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外甥

1986年家中私房动迁,父母及患精神病的哥哥A以及我姐姐、姐夫及外甥共六人分配得一套公有住房H(一本户口簿),我分配得另一套住房(另一本户口簿),哥哥B因为已迁出户口至女方家中且已在女方家中成婚生子故未分得住房,91年姐姐、姐夫单位增配一套住房,他俩户口迁至新居(外甥户口仍在).92年父亲去世,98年因要将住房H产权买下,姐姐将户口迁回,并用其工龄优惠房价,然后姐姐、姐夫及外甥一起出钱将房屋H的产权买下,且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外甥,05年12月28日母亲病逝,此时房屋H的户口簿上有姐姐、外甥、患精神病的哥哥A三人的名字,现我和哥哥B均提出要分割H房子,说母亲的一份我们有权获得,要我姐姐贴钱给我们,请问我和哥哥B对房子H是否有一部分权利??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