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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是房产证上的面积)我小叔在房屋改革的时候购买了此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明,实现房产证分户

我的户口在1995年迁入我奶奶所居住的平房18.3平方(有院子和自己搭建的院内平房,18.3是房产证上的面积),当时户口上还有我小叔,小婶和小叔的女儿,后因彼此居住不和睦去派出所申请并办理了户口分户(1995年),后来我去外地工作,我小叔在房屋改革的时候购买了此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明,房产证上并无我和我奶奶的名字,不久我奶奶去世,我因工作原因也未回青,一直到近期我回青后,因无房子,想通过和小叔协商或者起诉的方法,实现房产证分户,以便今后拆迁时能够有资格参与拆迁分房,请问这种想法是否可以实现。如果可以实现应该怎么操作。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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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7 热心网友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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