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在肇庆以配偶的名义(合同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购买一手房产,房款已付清,请问我可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房产”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2、我丈夫在广州有购买过住房公积金,但在2012年7月份开始没有缴费
1、我们在肇庆以配偶的名义(合同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购买一手房产,房款已付清,请问我可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房产”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2、我丈夫在广州有购买过住房公积金,但在2012年7月份开始没有缴费,是否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PS:我们都是广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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