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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张家港] 被多征收的二手房营业税能退吗?

事情经过:张家港市金港镇天台南路104号房产,建筑面积451平米,出售时满5年,土地性质:住宅出让,现成交价格为190万元,五年前取得价格为110万元。差额为190-110=80万元,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应交营业税为:80万×5.6%=4.48万元。但是,2013年11月19日该二手房交易却被全额征收了营业税,190万×5.6%=10.64万元。两种征税的结果相差了6.16万元。退税理由:张家港市契税征收管理所的行为导致卖方被多交纳营业税6.16万元,与国家财税总局的规定相悖,现要求退还,能获得支持吗?联系人:秦杰联系电话:18013633180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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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8 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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