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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户主是我的名字,那申请地基建房需要我老公回原籍办理无房产证明吗[厦门]

你好!我老公籍贯是河南。因为我家三个姐妹都是女儿,所以我留在家里,找了上门女婿,我老公是入赘的;2013结婚时,我老公把户口迁移并独立落户到翔安,与我的地址一致。现在我和我爱人想独立申请住宅用地。我们两人都是农村户口且无任何房产。我和我老公、女儿有独立的户口本,户口本户主是我的名字,那申请地基建房需要我老公回原籍办理无房产证明吗? 望给予答复!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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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3 热心网友

    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翔安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有关规定,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申请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不在本村的一方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政府优惠房政策和未申请过宅基地证明;夫妻户口都在本村的,不要提供。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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