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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还不行,合同上说好了签了购买合同就是买方月供吗。是不是反而应该向他赔偿啊?

你好!我在2011年6月份转让一套房子,2月12 号 我打电话给开发商得知房产证已经办好就通知了买方,但是买方拖到4月底才来办,现在拖到7月份才准备过户,(合同上说好房产证下来一个月内办,超期要按天赔偿的),而且买方也不按时交银行按揭,有过4—-5次逾期,有时银行还打电话催我交,影响我得信誉度),合同上也是说好了过户产生的 费用由买方付,但是银行解押违约金他也要我出,(你不买我的房子 ,怎么会有违约金呢?我想应该是买方出吧),这样还不行,11年6月到现在的月供买方还说要我出,房子已经卖给他了怎么 还是我供?合同上说好了签了购买合同就是买方月供吗。 律师,我是不是反而应该向他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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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5 热心网友

    房屋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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