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合同是4月1日才开始 如现在不租了 可.

合同是4月1日才开始 如现在不租了 可.

合同是4月1日才开始 如现在不租了 可否全额退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n****4 热心网友

    你好!租房合同虽成立,但是还没有开始生效。《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形:其一,协议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其二,约定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三,法定解除,即出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五种情形分别是: 第一,不可抗力,而且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种法定解除权合同双方均享有。 第二,预期违约(明示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若以默示行为表示拒绝履行,对方应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 第三,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的违法履行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可径直解除合同。 第四,迟延履行。因这种违约形态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迟延履行已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径直解除合同。②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但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应当预先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只有经催告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未履行的,才发生解除权。因此,你可以行使解除权,最好先协商,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就不用理会。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