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请问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向每位业主收取了1000元装修保证金,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这项收费是否合理?[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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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开发商在新建小区竣工交付业主使用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在协议内明确约定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数额、返还时间,这是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缴纳的标准。该房屋已经售出,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了业主,证明该房屋已经与开发商没有关系。如果业主真的在装修期间破坏楼体(承重墙),那么应当由物业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或者由其他业主对其行为提出异议或对其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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