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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别人的名字,但他和我有买卖合同,现在他因为欠债法院却查封了我住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是别人的名字,但他和我有买卖合同,现在他因为欠债法院却查封了我住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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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3 热心网友

    诉讼财产保全已然成为起诉追债最常见的财产保障方式,具体程序也并不复杂: 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原告)在起诉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万通融资最快1小时可向法院提供保函。诉讼财产保全除了在起诉时申请还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金额的30%。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做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解除。当事人义务履行完毕后或保全期限届满未续行的,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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