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产网 > 中山房产问答 > 中山交易过户 > 中山过户流程 > 关于二手房过户你好! 请问境外人士在中山市国土局过户时,买卖双方为境外人士。请问房产交易(中山)

关于二手房过户你好! 请问境外人士在中山市国土局过户时,买卖双方为境外人士。请问房产交易(中山)

你好! 请问境外人士在中山市国土局过户时,买卖双方为境外人士。请问房产交易合同需要公证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一、属港澳台居民的亲自办理不需公证,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境外个人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转让合同、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按规定均须经我国驻该国(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代办处)公证,并提供中文译本。没有邦交关系的国家,应经与我国及该国(地区)均有邦交关系的第三国的我国驻该第三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