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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过户事宜-福州

本人举债购买滨海新城十一区商品房,滨海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在交房时以代交税费为由(不同意业主自行办证、交税)让我们交数万元不等的办证费用,否则不让交房还要追究我们违约责任,无奈我再次借高利贷三万元办理了交房手续,但至今已经交房两年多,多次催讨滨海新城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多交的办证款,要求本人8月份才能办理退费手续,严重损害了业主利害,要求相关部门严惩。现我已经无力支付高额利息,债主多次上门催债我们连利息都交付不起,多次受到人身威胁,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请求有关部门督促滨海新城公司还我们多交的办证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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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针对反映的情况,联系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经了解,滨海新城购房时业主一次性和分期付款的可以选择自行办理产权或委托代为办理然而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为客户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在产权证出证之前开发商需承担客户逾期还款的连带责任,故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按揭贷款的客户要委托统一办理产权交房时缴纳的总房款5%的税费包含公共维修资金2%,契税3%,该两项费用乃房产证按规定业主应承担的税费至于缴纳各项税费的时间是待开发商办理完毕房屋初始登记时,办理产权证之前,开发商根据各个苑区的交房时间及办理初始登记顺序缴纳待税务部门核实业主符合契税减免条件的情况,契税申报完毕后开发商按苑区楼栋先后顺序退还业主该次诉求的业主应交税费已向相应部门代缴,退税手续公司均已审批过,通知该业主退税时,该业主电话空号,无法联系本人,后业主到售楼部咨询后才通知到客户,但是该公司每月审批退款手续,当月审批后未办理退款手续的,下月将失效,需要重新审批,因该业主来的时间正好七月份退款计划已经审批,故安排该业主于8月份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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