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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之内购房,是否可以将原出售房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退回?再次购买的住房产权人是否必须与原出售住房的一致?原出售住房的产权人作为新购房屋共有人是否可以退回个人所得税?-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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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免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部分免税。 现有住房房地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名义或产权人配偶名义、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予以全部或部分免税。 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填发时间为准,重新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填发时间为准。开炫律师 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待遇,应向住房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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