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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收回房屋不退定金。这样的协议先看起来不公平。合同有效吗?中介佣金是否要我承担呢?

我于2009年底将广州天河区一套房以73万卖给买方,房产证没有出来,只收了8万定金,并将所卖房屋给买方住,买方付1000元作为买方使用该房屋的入住费(当时第一次和中介谈时,中介立马代买方给了5000元定金,并让我签了买卖合同。买方也不在场。买卖合同并未给我。我现在想想肯定是他们想等房产证出来了再填上日期,叫买家签字。)这样的情况对我有帮助吗?签了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现在我有权叫买家搬出去住吗?。(协议上写如果卖方违约就赔偿买方房价的20%,并退还所有款项。买方违约,卖方收回房屋不退定金。这样的协议先看起来不公平。 现在这套房涨到100万,我想找另外中介卖掉。是否犯法呢?如果可以这样做,是否要赔付买方的20%?如果闹上法庭,法庭会怎样判?会不会吧房子判给他?合同有效吗?合同在中介手里,他们能否背着我做手脚呢?如果我毁约,中介佣金是否要我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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