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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套房认定的问题[上海]

我名下有一套和父母共有的房子,我妈名下有一套只有她名字的房子,老婆是外地的,上海没有房子。请问现在我和老婆一起再买一套房,能算首套房吗?可以首付3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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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0 热心网友

    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符合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 另外,若您申请的是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前与父母共有、且各仅有一套房屋的情况,书面及查询结果印证的话,应该可以认定为首套房。您可以带好材料至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认定,由于公积金网站非认定机构,具体应由各受理网点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认定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资格。 具体的贷款咨格需要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根据产调来做认定,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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