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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现在房屋的主体属于谁?)

现在住房是自己起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只有报堪证,报堪证上面的名字是我爷爷的名字,隔壁的房子是我奶奶的房子有产权证,这2套房子的门牌号是一个99,另一个99-1,以前做过房屋公证,爷爷现在去世了,如果拆迁了,我现在住的房子,属不属于自己,如果不属于,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证明?爷爷奶奶的儿女都有我自己起的房子的继承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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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8 热心网友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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