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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房产3居,自书遗嘱。卖房的价格就是老四把自己名下的2居卖掉,这样的条件法院能支持吗?

父亲去世,名下房产3居,自书遗嘱。关于房产部分,他写把房子卖给老四,卖房的价格就是老四把自己名下的2居卖掉,把卖房款分给大家。这样的条件法院能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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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1 热心网友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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