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租房 > 北京租房准备 > 个人自营、出租非住房,分别收多少税?

个人自营、出租非住房,分别收多少税?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4 热心网友

    相关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非住房(门面、写字楼等)出租的,月租金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按租金收入14.1%的综合征收率征收地方各税;月租金在30000元以上的,按租金收入19.7%的综合征收率征收地方各税;土地使用税按规定征收。   (二)个人自营非住房(门面、写字楼等),依房产原值的80%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规定征收。   (三)纳税人拒不提供真实租赁合同或者申报计税租金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款明显低于区地税局公示的单位面积计税标准和测算面积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款,以公示的单位面积计税标准和测算面积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款为依据进行征收。 对存在严重偷、逃、抗税行为的纳税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