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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请问他合法不,有没有违法?

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我入住3年了,第一个物业公司没有服务到期就走了,去年,另一个公司入住小区,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就开始延续前期物业收物业费,请问他合法不,我应不应该交。 谢谢!给我哥法律建议,如果拒交,我有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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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热心网友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成立。小区不成立,属于业主自己不主张权利。谁也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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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 热心网友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综上所述,我国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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