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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 婚后回迁房,在签回迁房购房合同时有老公的名字,办房产证时可以不加老婆的名字吗

你好,本人于2007年结婚落户并居住在公婆家私房内,2012年政府对这套房产进行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原产权人是我公公,公婆选择了货币补偿与原地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有一套原地回迁房(是商品房性质,将来能办权证)公婆说是给我们的,后来在签回迁房购房合同时被告知原产权人的名字必须也要有,所以购房合同就签了公公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请问像这种情况将来办房产证时能够只登记公公,婆婆和我老公三个人的名字,而不登记我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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