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买房 > 杭州买房风险 > 我继母有一间公产房,算她的婚前财产吗?

我继母有一间公产房,算她的婚前财产吗?

1998年我父亲与我后母再婚登记时,我后母有一套房管局所属的公房(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98年她搬来我家住后,该房在1998-2003年期间一直出租,每月我后母也向房管局缴纳租金。2003年该房被拆迁,房管局考虑到我后母对该房的维护进行过投入(后母再婚前的一些水电方面的投入和1998年我父亲和后母婚后共同支付的房屋修缮费用各占一半),所以赔付了一笔10000元的补偿费. 请问:1.1998-2003年期间该房出租所得是否属于后母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2.2003年该房拆迁赔付10000元补偿费是否属于后母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不属于我后母的婚前财产。那么------ 2004年我后母擅自将该房补偿费10000元一并拿给她与前夫的儿子(该子98年读大一时随母亲来我家,04年已经工作),买了一套 30000(另外20000为该子自付)元的小户型二手房,房产证上写了该子的名字。该房在04至今一直出租。 请问:3.该房租金中是否有部分应该属于我父亲和后母的共同财产?如有应占几成? 4.该房产权是否有部分应该属于我父亲和我后母的共同财产?如有,应占几成?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