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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支付定金2万(房东收据)所以签署不了房产局正式购房合同。中介和房东不退我钱。

我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与一房东于3月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三方协议,有中介方参与),协议中约定不得超过4月5日去房产局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我已支付定金2万(房东收据)及中介开给我的代交税费等收据1万。该住房为原为分期付款房(我所定协议为一次性付款),现房东说银行问题办不好手续,拿不到房产证,(房东是香港人,银行是东亚,原在广州市有分行,现已撤销,所有手续要在香港办。)所以签署不了房产局正式购房合同。中介和房东不退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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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热心网友

    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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