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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 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注明: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注明: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签约率达95%则补偿协议生效,如签约率未达到95%,此补偿协议不生效。那么请问,三个月后未达到95%,公告改90%,此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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