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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我去年买了一个熟人自己修建的一栋房子中的一层,当时就手写了一份简单的合同,大概内容就是对方以多少金额将房卖给我,然后就是双方签字,对方两夫妻都签字了,但没有到公正处盖章,后面我陆续将房款给了对方,但由于是熟人所以没要他写收条,现在房子建得差不多了,还差水管和电线没装,对方看着房价涨了非要我多加一万才肯装水管和电线,还威胁我说不同意就把那一层卖给别人,我该怎么?只能听之任之吗?她要是狮子大开口不停要我加钱怎么办?麻烦帮我分析分析,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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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热心网友

    手写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对方不认账可进行起诉。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采用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便于保存,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有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也便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审判,裁决。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价款或报酬数额较大的合同,当事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除合同书外,还有数据电文,体现了现代科技的要求,这一规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书面形式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现合同内容外,还要对合同进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证,审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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