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交易过户 > 广州过户流程 > 房屋是母亲名字,农村集体土体父母均已不再于2005将房屋卖出,未过户。如何将房屋要回。

房屋是母亲名字,农村集体土体父母均已不再于2005将房屋卖出,未过户。如何将房屋要回。

房屋是母亲名字,农村集体土体父母均已不再于2005将房屋卖出,未过户。现在很后悔。如何将房屋要回。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k****1 热心网友

    一、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