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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洪阳是做房地产的,而且领养了个女儿。我们住的两间房子的房地契也在她那边

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20岁的学生,去年刚高中毕业。本来是高高兴兴去大学读书的。但是在我高三的时候发生了影响我家的一件事! 我爸爸在洪阳是做房地产的,生意很大。但是也有很多我们都不知道的事。因为我爸爸是没有在家里住的。他在外面“光明正大”的重新娶了个“老婆”,而且领养了个女儿。我们家里有5个小孩,三男两女。我们一直不承认她们。 但是在2006年3月12日,发生了一件骇人的事。我爸爸给朋友杀了,那个女人也中了很多刀,但是我爸爸就死了。那个杀我爸爸的人也跳楼死了 然而我爸爸死后,我爸爸留下的那些地皮什么东西,全部都给她们霸占了. 我们住的两间房子的房地契也在她那边 但是我爸爸的财产应该有几百万. 但是我们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家里的人都辍学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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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热心网友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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