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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10分求解答二婚后房产的继承,急!

父与母有一栋2层的宅基地(有村宅基地证)证上显示是2层,是母的名字,父05年去世后母再婚,女儿在她们婚姻期间借钱给母在此宅基地的基础上加建2层(属于违章加建,加建时没有申请手续),请问加建部分的房子是作为:母的个人财产?还是母与继父的共有财产?还是母与女的共有财产?还是母与继父加女儿的共有财产?曾咨询过律师,说应属于母的财产或母与女的共有财产理据是公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但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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